阶梯电价不就是变相涨价吗?
最近的一则消息引起了我的注意,“国家相关部门已经确定将在民用领域,实行阶梯电价与阶梯气价改革。”
原来一年前发改委就推出了阶梯电价的征求意见稿,当时方案有两套可选如下:
第一档 | 第二档 | 第三档 | |
方案一 | 110 | 210 | 210以上 |
方案二 | 140 | 270 | 270以上 |
单位:度/月
意思大概是居民每月用电量在第一档内的不加价,超过第一档的部分每度至少加0.2元,超过第二档的部分再每度至少加0.2元。
虽然现在肯定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阶梯电价的,但具体用哪套方案和每档的加价幅度还没公布。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哪套方案,老百姓是肯定要多掏钱的。
全国其他省市的老百姓可能不太清楚,其实早在2004年浙江省就已经开始向居民实行阶梯电价了,方案大致是第一档(50度/月),超过后每度加3分钱,如超过第二档(200度/月),每度再加0.1元。有相关部门统计,在浙江省会的杭州,市民每月的平均用电量是152度/月(统计时间是2008年)。
这次全国范围的阶梯价格方案,涨价幅度明显是高于浙江省的。相关部门已经在浙江老百姓中多捞了很多油水,但他们明显还不知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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